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癫痫持续状态的临床分类如何?

来源:成都神康癫痫病医院 更新时间:2014-04-09
    从癫痫持续状态的定义出发,任何类型的癫痫都可以产生该类型的癫痫持续状态,其临床分类主要有两种:

    一是根据发作的范围分为:

    (1)全身性癫痫状态;

    ①惊厥性癫痫状态:

    强直-阵挛性癫痫状态(即癫痫大发作状态);

    强直性癫痫状态;

    阵挛性癫痫状态;

    肌阵挛性癫痫状态。

    ②非惊厥性全身癫痫状态:

    失神状态(即小发作状态),常见于不典型发作的患者。

    (2)单侧性癫痫状态:

    也可称为偏身惊厥-偏瘫综合征,简称为HH综合征。

    (3)局限性癫痫状态:

    ①躯体运动性癫痫状态:见于局限性运动性癫痫。

    ②精神运动性癫痫状态:见于颞叶癫痫,常见有精神错乱状态,自动症或癫痫神游。

    二是根据发作的形式可分为:

    (1)惊厥性癫痫状态:常见为强直-阵挛(大发作)状态;

    (2)非惊厥性癫痫状态:如失神(小发作)状态和复杂部分性发作(精神运动性发作)状态;

    (3)单纯部分性发作(局限性发作)状态,此类病人一般无意识障碍。成都优秀的癫痫病医院,治疗癫痫优秀。